为夯实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责任,加强动态管理,按照《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工作的通知》(粤文旅非遗〔2023〕25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肇庆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2022年度评估工作,经21家项目保护单位自查自评、市文广旅体局初步评估等程序,初评结果建议拟为:优秀2家、合格19家,现将初评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7月7日至7月11日,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快递邮件日期或电子邮件日期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联系部门:肇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艺术科联系电话:0758-2781836通讯地址:肇庆市端州区新园北路8号邮政编码:526060电子邮箱:ZQYSK@163.com附件:肇庆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2022年度评估工作初评结果建议肇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7月7日附件:1.附件:肇庆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2022年度评估工作初评结果建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