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2023年农业农村发展指导性任务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3〕41号)文件精神,各乡镇(街道)申报,市农业农村局初审,推荐余姚市科农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等4家单位申报农业“双强”项目,推荐余姚市悟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申报先行县创建项目,推荐余姚市英苗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等5家单位申报宁波市提质工程项目,现对拟推荐申报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2023年7月6日—7月12日,如有异议,请与余姚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科联系,电话:62829741,附件:2023年余姚市农机示范项目推荐申报名单余姚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