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财政局拟面向社会征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构为广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提供选择参考,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征集范围和对象国内经相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具有会计培训业务范围且符合基本条件要求的网络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和面授会计继续教育机构,三、基本材料提交要求(一)网络会计继续教育机构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二)面授会计继续教育机构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3.具备与承担会计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办公、教学场所和具有与会计培训相适应的教学设施证明材料,4.专职从事会计专业技术继续教育管理人员信息、教学计划和教学管理制度以及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等材料,面授、网络会计继续教育机构需提供继续教育师资库建设情况,面授、网络会计继续教育机构需提供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课程目录,面授、网络会计继续教育机构需提供具体培训地点、培训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网络会计继续教育机构还需提供培训网址信息,(二)继续教育人员学分登记要求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可自主招生培训,面授培训机构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信息釆集所在地财政部门申报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具体要求为:会计继续教育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培训合格人员信息表(使用云南省财政厅统一确定的标准模板)报送至相应的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云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批量导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培训机构对征集提交材料和申报学分登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