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发改委、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23〕11号)文件精神,因考生个人自愿放弃丽水学院2023年口腔医学基层卫生人才定向招生资格,现将遂昌县医学生定向培养拟录取递补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3年7月5日—7月7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遂昌县卫生健康局、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问题,联系电话:遂昌县卫生健康局0578-8131155,0578-8171791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8520346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昌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7月5日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