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及《关于做好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68号)要求,现就开展我省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流程网上办理,各市科技局要认真落实“放管服”要求,广泛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fuwu.most.gov.cn)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选择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各市科技局应于每月3日前完成辖区内上个月申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的形式审查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到省科技厅,由省科技厅分批进行公示公告及入库,各市科技局要进一步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监督管理,强化诚信体系建设,由各市科技局提请省科技厅撤销,各市科技局要做好辖区内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动态监测和分析工作,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6/9/12月)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www.innofund.gov.cn)填写调查数据,五、做好宣传总结工作,各市科技局要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工作,附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docx省高新技术发展中心:0551-65370026省科技厅高新处:0551-62610321安徽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