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财政局、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1〕171号),经报市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地(单位)2021年第三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预算如数(详见附件),增列2022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各单位要按照《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19〕10号)规定,做好资金拨付、管理、使用和监督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绩效管理,明确项目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涉及政府采购事项,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附件: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广安市财政局广安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