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植物保护站《关于持续开展四川省农药经营示范门店创建活动的通知》(川农业植保函〔2023〕21号)和宝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持续开展四川省农药经营示范门店创建活动的通知》(宝农发〔2023〕37号)文件要求,经广泛宣传,农药经营门店自愿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通过资料审查、现场验收、综合评审等程序进行初审,宝兴县诚信农资经营部符合条件,拟将该农药经营门店作为“四川省农药经营示范门店(2023年度)”上报,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7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和建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中共宝兴县委宝兴县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举报,举报电话:(0835)6826264联系地址:宝兴县穆坪镇沿江路315号宝兴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