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晾晒“8+4”财政资金拨付情况的通知》和《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23年度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发[2023]1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自主申报,村、乡镇(街道)审核、公示,并委托台州禾信遥感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面积核查,核定符合小麦、马铃薯、蚕豆和油菜等春季粮油作物规模种植补贴条件的主体共64个,面积共计16703.504亩,经31个早稻规模种植主体自主申报村、乡镇(街道)审核、公示,早稻规模种植面积共计9953.566亩,春粮、早稻等作物按200元/亩标准预补助,油菜按150元/亩补贴标准给予补助,现预拨补贴资金共计5206367.35元,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7月4日-11日,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附件:2023年黄岩区粮油作物规模种植补贴资金预拨清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