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为组织开展好2023年度全市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建行规〔2023〕3号)的文件精神,一、申报人员范围(一)市级有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和非公有制企业符合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申报条件的人员,(二)通川区、达川区、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三)中央、省在达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符合委托评审条件的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申报条件的人员,三、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建行规〔2023〕3号)执行,符合我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具备我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规定的学历要求,五、申报程序凡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2.通川区、达川区、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单位推荐意见”栏填写内容应包括:对申报人学历、资历及其所提供的申报材料核实结论,附件2申报建设工程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下列两类: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单位推荐意见”栏填写内容应包括:对申报人学历、资历及其所提供的申报材料核实结论,附件3申报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下列两类: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单位推荐意见”栏填写内容应包括:对申报人学历、资历及其所提供的申报材料核实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