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指导意见》(财农〔2017〕41号)和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黑农厅函〔2022〕13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并征求有关科局和乡镇的意见,通过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制定出台了《2022年巴彦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对我县符合条件的26家服务组织,进行了名录备案,并聘请第三方黑龙江金世添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程监管及验收,现将验收后各服务组织托管区域、托管环节、托管面积、托管品种、补贴标准及拟补贴金额进行公示,如有情况反映请在公示期内拨打举报电话或发邮件,公示期限为:2023年7月3日至2022年7月9日,公示期间举报电话:57523579公示期间举报邮箱:57523579@163.com附: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拟补贴明细表巴彦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