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的规定,我委对近期部分工程监理企业申请监理资质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评审意见予以公示(审查情况附后),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4日,(一)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二)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供申诉材料,于2023年7月14日前送行政审批中心建委窗口,申诉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申诉材料有弄虚作假的,联系电话:023-72203633附件:2023第二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结果公示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