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统称两部门)拟于2023—2025年分三批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现将两部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各试点城市应将制造业关键领域的中小企业作为数字化转型试点的重点方向(重点行业领域见《通知》附件2),试点城市应按照“企业出一点、服务商让一点、政府补一点”的原则,安排不低于80%的奖补资金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由其选择数字化服务商进行数字化改造,可用于与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云服务支出,可安排不高于20%的奖补资金支持以下工作:一是支持提高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化服务商服务能力,四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数字化服务商等面向中小企业开展咨询诊断、人才培训等综合服务,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改造试点的中小企业不再重复支持,五、绩效管理试点城市应结合本地企业现状及产业基础,在被改造企业数量、企业改造后的数字化水平、加强复制推广、提升创新能力、推动“链式”转型、完善政策体系等方面确定绩效目标,六、组织申报拟申报试点的城市按《通知》有关要求编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模板见《通知》附件1),按照《通知》中的总体要求、支持内容、工作要求、资金分配和使用、绩效管理、组织实施等各项具体要求,联系方式: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电话:68508269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电话:65239272附件: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6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