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农业技术人员中级、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认真做好2023年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范围对象及条件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6号)(附件7)及《云南省特殊人才职称资格与职业资格评价办法》(云人社发〔2014〕107号)(附件9)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二、农业技术人员初、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一)职称名称、专业设置、申报评审条件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6号)有关规定执行(附件7),市农业农村局只对申报材料的规范性进行审核并推荐到相关评审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所属相关单位申报人员由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推荐,(三)对于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继续执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附件10)规定,三、申报材料(一)需装入个人评审材料袋的材料1.《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附件1)1份,7.破格申报须提供2名同行专家《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专家推荐表》(附件4)各一式2份,(二)各有关单位需报送的其他材料1.《2023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1份(附件16),3.申报人电子照片、纸质照片各1份,(二)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所有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三)申报、审核、推荐各环节严格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等相关要求进行,(四)《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3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等表格所填报信息务必准确、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