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艺术基金面向全省受理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的申报,四川艺术基金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70%作为项目实施经费,(四)申报项目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四川艺术基金2020年度至2023年度传播交流推广项目资助的,(五)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四川艺术基金立项资助的项目主体,并登录“四川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四川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表》,并纳入四川艺术基金申报项目库,(三)对项目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八、申报材料(一)四川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表,管理中心将与项目申报主体签订《四川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四川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表》作为协议书附件,2.项目实施内容、经费支出、结项成果等与《四川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的约定存在重大差异,3.项目主体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挪用资助资金、违反《四川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等情形,应在相关材料和宣传载体的显著位置标注该项目为“四川艺术基金资助项目”,(二)四川艺术基金对项目主体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与第三方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