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崇明区绿色农业农村发展项目包括项目建设类、以奖代补类、先建后补类等方式支持的农业农村生产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化提升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各类农业农村项目,第二章项目储备和预审第六条崇明区绿色农业农村发展项目扶持对象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其他涉农企业和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重点示范村,第七条符合项目储备条件的主要是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体系建设和拓展农业综合功能,都市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包含农业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农业新业态培育项目等,(二)以奖代补类主要包括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都市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以奖代补)项目及其他需按以奖代补方式管理的项目,都市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以奖代补)项目包含蔬菜生鲜电商基地加工配送能力建设、产业化及营销联合体等,(三)先建后补类主要包括都市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先建后补)项目、水产绿色养殖推广项目和其他需按先建后补方式管理的项目,都市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先建后补)项目包含蔬菜生鲜电商基地加工配送能力建设、产业化及营销联合体等,都市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以奖代补)项目,(三)先建后补类都市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上海都市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三)先建后补类上海都市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上海都市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其中蔬菜生鲜电商基地加工配送能力建设项目,(三)先建后补类上海都市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