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选〔2022〕4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22年非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二)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受理本单位人员的申请,该项目于3月10日至31日申请,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时间为9月1日-15日,推选单位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申请资格、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审核,负责填写《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三)省直单位申请人书面材料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省科技厅,并在《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四)各地各单位应在留学项目申请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省科技厅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具体材料清单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三)《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五、派出与管理(一)各单位应制定出国留学管理办法,(二)推选单位主管部门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