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项目立项固定资产投资且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购置成本)达1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按其在规定时限内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购置成本)不超过2%的比例给予事后奖励,单个项目当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每个项目引荐奖励资金不超过300万元,(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二、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三)扶持重点企业扩大规模,每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每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七)支持企业装备产品创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八)支持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单个项目奖励分别最高不超过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十)推进企业绿色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供电局)(十二)降低企业用地成本,(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六、加强企业人才供给(十三)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七、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十五)加大金融服务支撑,(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十七)支持优质企业上市发展,每家企业申请奖励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按每家企业每个展会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支出金额的80%且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