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布局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区,第三章建设标准一、基本要求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应遵循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的基本要求,整体建设标准应高于一般高标准农田基本标准,水源工程应符合《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等相应规范规定,2.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内应同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具体实施应符合《河南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耕地地力提升操作规范》,(二)建设标准1.田间道路布置应适应农业现代化的需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输配电工程主要建设农田低压配电工程(高压部分由电力部门投资建设),(二)建设标准1.农田输配电工程布设应与田间道路、农田水利等工程相结合,推动农田建设工程、农田信息监测、农业生产管理的信息化,(二)建设标准1.农田信息管理服务中心,县级应将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与乡村建设同步推进,在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内同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确保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鼓励各地在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内探索建设市场化、专业化、全链条农业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