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末端治理设施提升改造的积极性,有效压减VOCs排放总量的同时减轻企业资金负担,拟用于对涉VOCs企业治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进行适当补助,现公开征集一批技术可行、成熟度高的提升改造项目作为入库项目,具体要求如下:一、项目范围计划或正在对现有VOCs末端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有效降低VOCs排放浓度的项目,已完成升级改造并验收、涉及新改扩建的“三同时”或已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纳入本次征集范围,不存在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情形,(二)申报主体近三年以来没有严重环保失信(环保信用为最低等级)、环境违法行为以及因环境问题挂牌督办,填报信息表(见附件)后,企业填报的信息需真实准确,项目征集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24日,五、其他说明项目征集后,我局将研究选取一批成熟度高、效益明显的项目作为第一批拟申请入库项目,附件:东莞市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信息表东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3月16日附件:东莞市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信息表.docx局便函2022904关于公开征集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末端治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的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