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23年高层次金融人才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高层次金融人才应当在注册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大型金控公司或金融研究所(智库)任职,包括:1.《厦门市高层次金融人才申报汇总表》(附件1),2.《厦门市高层次金融人才申报表》原件(附件2),5.申报人与本市金融机构、大型金控公司或金融研究所(智库)或上述单位在域外的总部签订的劳动合同,2020年以后入厦的还应提供首次在厦缴交社保和个税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从业经历证明指申报人在本单位任职之前所供职机构的职务任命、聘用文件的复印件,须提供申报人在本单位任职之前所供职机构开具的从业经历证明原件,需提供相当于申报层次类别的证明材料及书面说明以供确认,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文件,(二)申报时间与联系方式请用人单位按上述材料要求,本批次引进人才是指2021年6月25日(上一批次申报截止日)后来厦,“任职机构无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记录”是指人才所领导、管理的机构(部门)未受到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附件:1.厦门市高层次金融人才申报汇总表2.厦门市高层次金融人才申报表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4.厦门市金融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