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2023年第4批)日期:2023-06-3010:53来源: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编辑:住建委行政审批科审核员阅读量:43微信扫一扫分享本页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2022〕1342号)要求,我局根据相关法规及标准对工程监理企业所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电话:0717-6851850),三、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异议的,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相关材料请报送至宜昌市住建局行政审批科(宜昌市夷陵大道93号,邮编:443000,电话:0717-6441782),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相关材料请报送至宜昌市住建局城建综合科(宜昌市夷陵大道93号,邮编:443000,电话:0717-6445948),附件: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2023年第4批).pdf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