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申报须知一、政策依据1.《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2.《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鄂人社规〔2018〕1号),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4号),三、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就业见习补贴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和拨付,市就业见习基地根据当年接收见习人员的情况,向人才服务局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科提出就业见习补贴申请,申请材料应附:①《湖北省16-24岁青年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②《湖北省16-24岁青年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③《湖北省16-24岁青年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财政补贴申请表》,⑥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市人才服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录入就业见习补贴申报系统,市人才服务局将初审通过的补贴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发放人员名单报送市财政局,市人才服务局协调市财政局拨付见习补贴到就业见习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