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按《通知》要求,组织符合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等环保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申报,符合相关规范条件的企业自愿提出申请,各区县(功能区)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提出推荐意见,于2022年4月29日前,将推荐文件、《申报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1)及企业申请书等纸质材料(一式四份)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时报电子版),我局对推荐上报的企业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企业上报省工信厅,通过省工信厅评审的企业接通知后自主将其申报材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各区县(功能区)要加强对已公告企业的动态管理,组织本辖区已公告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通过平台(事中事后监管—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年报)线上填写年度信息采集表,并提出审核意见,同时报送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表扫描件(PDF版),联系电话:0531-66605723邮箱:sgxjlsfztjc@jn.shandong.cn附件:1.附件1申报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汇总表.docx2.附件2济南市已公告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企业名单.docx工信部-关于报送2022年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的通知.pdf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