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及驻津各单位:现将《津市市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津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6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津市市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速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引导资金,第三条引导资金使用坚持统筹管理、分工负责、突出重点、科学安排、注重绩效的原则,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绩效、年度重点工作变化等情况动态调整,对行业发展、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有显著促进作用,主要用于支持以下领域:(一)支持主特产业集群发展,重点扶持对我市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能带动经济新增长点的项目,(三)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七)支持产业发展领域的其他项目,第三章引导资金的申报和使用第九条引导资金申请对象按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项目申报,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第十二条主管部门应建立引导资金绩效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