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白云区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请于2023年7月5日18:00前,将申述说明(加盖企业公章)发送至byqyfw@126.com邮箱,邮件命名为:第一批名单申诉+企业名称,申述说明中,请提供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的申报系统截屏(必须含有提交时间,示例如下),对已受理企业,在我区现场核查结束前,不接受企业网上申报资料退回申请,周翠玉,80736025,区高企协会,刘晓莉,13660286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