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3〕19号)、《关于印发<嘉兴市本级2023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操作细则>的通知》(嘉经信企业〔2023〕41号)文件精神,现对2023年市本级省补资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奖励)拟补助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6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经信局企业处反馈,联系电话:0573-83681926,附件:2023年市本级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奖励)拟补助企业清单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