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商务函〔2023〕292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进口贴息、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综合评价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3〕17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附件1:-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申报指南20230629.wps附件2:-县区专项资金申报、初审表.docx附件3:-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9年版).pdf惠州市商务局2023年6月30日(联系电话:1.进口产品类或进口基地类或进口示范区类的项目:外贸科2233030,2.进口技术的项目:商贸服务与电子商务科2233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