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海域使用金使用管理办法》(深海〔2019〕2号),现将深圳市海域使用金2023年支出计划予以公示(具体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6月30日至7月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83699588传真:83947524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附件:深圳市海域使用金2023年支出计划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