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促进现代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2021〕3号)、《厦门市发展现代物流产业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修订<厦门市重点物流企业和重点物流项目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厦物办〔2021〕6号,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和《厦门市发展现代物流产业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点物流企业和重点物流项目认定的通知》(厦物办〔2023〕5号)等文件要求,我办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点物流企业和重点物流项目认定工作,经初审、第三方审计及市物流办主任办公会研究,拟认定6家重点物流企业和1个重点物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向我办书面反馈意见,并书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地址:厦门市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2417室联系电话:0592-2852933邮箱:XMWL2002@sina.cn附件:2023年度拟认定重点物流企业和重点物流项目名单厦门市发展现代物流产业协调小组办公室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