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深府〔2022〕31号)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2023〕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项目资助计划下达给你们(见附件1),共资助1150家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相关企业凭本通知于2023年6月29日前,将《账户证明》(模板见附件3,加盖公章)和《收款收据》(模板见附件3,加盖财务专用章)两项材料上传至“深i企”平台(操作方法见附件2),以“免申即享”方式拨付,如公司名称有变更,还需提交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二、请各相关企业、平台收到资助资金后,三、请各相关企业认真做好项目资助总结,特此通知,附件:1.2023年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项目资助计划表2.“免申即享”操作指引3.账户证明和收款收据样例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2023年6月29日(联系人:温仕周,电话:82975872)相关附件:附件1:2023年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项目资助计划表.pdf附件2:“免申即享”业务办理操作指引.docx附件3:账户证明和收款收据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