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按照《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深宝发〔2021〕1号)的要求,我局于2022年2月22日开展了宝安区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奖励、宝安区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奖励、宝安区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奖励三个项目的申报工作,因受疫情影响,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延长受理时间,具体如下:序号措施名称网上申报时间纸质材料提交时间1宝安区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奖励项目2月22日-3月23日2月22日-3月25日2宝安区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奖励项目2月22日-3月23日2月22日-3月25日3宝安区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奖励项目2月22日-3月23日2月22日-3月25日具体申报事项详见原通知(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三个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特此通知,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