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浏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浏阳市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浏政发〔2018〕3号)、《浏阳市众创空间星创天地补助办法》(浏科发〔2018〕8号)文件要求,经宣传发动、自愿申报、现场考察、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梅田湖农业产业融合星创天地等3家星创天地为浏阳市星创天地,现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浏阳市科学技术局或中共浏阳市纪委浏阳市监委驻科技局纪检监察组提出书面意见,联系方式:浏阳市科学技术局0731—83611691中共浏阳市纪委浏阳市监委驻科技局纪检监察组0731—83659009浏阳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3月16日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