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恩施州发改委《关于下达2022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计划的通知》(恩施州发改投〔2023〕5号)、恩施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通知》(恩施州财建发〔2023〕63号)文件要求,现将《咸丰县2022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方案》予以公示,一、资金使用范围和对象按照《湖北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建发〔2021〕1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的通知》(鄂发改服务〔2021〕333号)文件要求,引导资金重点支持省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包括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品牌、领军人才、示范园区等),重点支持“两业”融合试点单位,支持现代服务业在建项目和2022年度新进规、小进规服务业企业,二、资金分配计划2022年省发改委下达我县省服务业引导资金25万,(一)奖补已进规服务业企业3家,每家奖补5万元,名单如下:恩施州桓盛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恩施州锦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咸丰县杭恩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二)奖补重点品牌“坪坝营”10万元(所属公司为湖北省坪坝营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三、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不定期对引导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资金使用单位要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县财政局将采取扣回引导资金的措施,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咸丰县财政局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