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立志、刘三荣等21人于2004年7月20日经永兴县国土局批准从永兴县煤炭局取得该宗地土地使用权,2008年7月8日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原出让技术经济指标:宗地总面积509.5㎡,总建筑面积3565.2㎡,依据2022年10月27日永兴县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单,现规划技术经济指标:总建筑面积3748.37㎡,该宗地需补交土地出让金价款5.5万元,2023年6月1日刘立志等21人已补交土地出让金价款5.5万元,同意对该宗地规划技术指标调整,调整内容为:原总建筑面积3565.2调整为3748.37㎡,原容积率7.0调整为7.36,规划调整内容将在永兴县人民政府的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日(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8日),可书面或电话向永兴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反映,联系电话:0735-5535582联系地址:永兴县自然资源局5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