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经信绿制〔2023〕106号文件有效性:有效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有关单位和个人:为提高制造业绿色低碳领域智力支撑,优化完善绿色低碳公共服务体系,经专家和第三方服务机构自荐,各地经信部门和有关单位初审、推荐和市经信局审核、公示,现确定38位专家列入宁波市绿色低碳领域专家库(第三批),7家机构列入宁波市绿色低碳领域第三方服务机构名录库(第三批),现将名单予以发布,列入名单的专家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加强自我信用管理,通过指导、服务、培训等方式积极推动我市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我局将对绿色低碳领域专家库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名录库开展动态管理,对弄虚作假或不再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调整出库,附件:1.宁波市绿色低碳领域入库专家名单(第三批).doc2.宁波市绿色低碳领域入库第三方服务机构名录(第三批).doc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