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邳州市2023年度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含研究生初定中级)评审材料的通知市各有关单位: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职称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徐职称办〔2023〕7号)精神,现将2023年度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职称评定相应标准要求的专业学历、技术资历资格和专业技术水平等条件者,二、申报评审政策(一)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依据《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相关规定,(三)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三)其他非本专业中级职称同级转评须转岗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后方可申请申报评审,申报职称时业绩需达到《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要求,五、报送材料内容(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二)《建设专业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用A3纸打印)一式5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三)《建设专业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用A3纸打印)一式2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八)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单位聘文、论文等原件及复印件,(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封面上“申报评审专业(学科)”栏与《人员情况一览表》、《人员情况简介表》上“专业类别”一致,通过报名系统自动打印《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现场审核时间:请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3年8月15日-8月19日将申报人员的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职业(执业)资格证、继续教育证明、书面申报材料、论文、业绩原件证明材料等一并送到邳州市住建局职称办审核,附件:1.《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5号)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3.建设专业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4.资料目录5.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6.建设专业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6月29日附件下载:1.附件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pdf2.附件1:《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5号).pdf3.附件6:建设专业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xls4.附件3:建设专业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doc5.附件4资料目录.doc6.附件5: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doc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