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兆华(证件号码:3206021962****2039),档案材料遗失,2023年6月申请正常退休,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职工档案丢失损毁后补救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通人社法〔2013〕5号)的规定,现补充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根据材料记载:李兆华于1982年2月进入南通建筑工程总公司,1988年3月调至南通建筑工程对外合作公司,提供了1982年2月进入南通建筑工程总公司介绍信、1982年至1988年的历年工资表、1988年3月南通建筑工程对外合作公司建立批复、1989年至1991年的干部名册,1992年1月至1997年3月在南通建筑工程对外合作公司正常参保缴费,李兆华无违法犯罪记录,现拟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为1982年2月,现根据要求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5日,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13-59001253、0513-59000129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