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促科局、商(协)会、有关企业:为更好服务企业,优化申报流程,根据《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省级稳外贸资金(跨境电商方向)(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佛商务电商函〔2023〕6号)补充通知如下:一、原通知申报单位在广东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企业诚信信息记录》如显示有不良记录需另提供《企业商务诚信报告》,经向广东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咨询,由于平台系统原因,短期内无法出具《企业商务诚信报告》,为更好服务企业,如申报单位《企业诚信信息记录》显示有不良记录,请另提供“信用广东”平台的企业版报告,二、原通知已在佛山市扶持通平台线上提交并通过要件性初审的申报单位需在6月30日前提交纸质材料,为优化申报流程,通过要件性初审的申报单位请收到打印通知后再下载打印纸质材料,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日期延长至7月30日,于封面及侧边加盖单位公章,佛山市商务局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