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具备条件的公司(企业)报名参加,资质要求:报名公司(企业)应是登记注册的法人商事主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本地具备售后服务能力,必须有厂家正式授权,提供材料:厂家营业执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与其他医疗机构合作的该设备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发票复印件(包含价格),请提供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厂家给代理公司授权委托书、代理商给业务员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请提供厂家给业务员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装订成册(至少提供8份)备注:请有意向参加的企业(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11:30之前,同时提交以上所需提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