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补贴项目名称补贴政策文件补贴主管部门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发放频次补贴发放时限咨询电话备注1雨露计划《关于做好过渡期内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漳河新区乡村振兴局参加职业教育的脱贫对象、监测对象2500元/年每半年一次6月底、12月底0724-86583362小额信贷贴息《湖北银保监局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扶贫办转发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漳河新区乡村振兴局获得小额信贷脱贫对象和监测对象按基准利率贴息一月一次12月底0724-86583363特色种养业奖补《漳河新区2023年产业奖补方案》漳河新区农业农村局脱贫户、监测户根据产业发展种类及规模给予一次性奖补每半年一次7月底、12月底0724-86580454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的实施方案》(鄂财农发〔2021〕26号)、《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的通知》(鄂财农发〔2022〕7号)漳河新区农业农村局1.在全省范围内,2.省财政厅每年根据中央下达的补贴资金额度、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提供的各地稻谷、小麦播种面积,统一测算分配,将补贴资金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达到县(市、区),由县(市、区)统一组织发放,新区根据核定的补贴面积、统一补贴标准、统一补贴程序、统一补贴时间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种粮生产者,根据中央下达的补贴资金额度、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提供的各地稻谷、小麦播种面积,统一测算分配按批次发放12月底0724-86581890724-86585965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粮食和储备局《关于调整和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4号)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湖北省2020年稻谷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鄂财产发〔2020]40号)漳河新区农业农村局在《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43号)划定的水稻生产功能区的县(市、区),对早、中、晚稻实际种植者(以下简称稻谷生产者)给予补贴,根据省级下达的补贴资金额度、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提供的各地稻谷播种面积,统一测算分配每年一次12月底0724-86581890724-86585976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农计发〔2021]10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鄂农办函〔2022]21号)漳河新区农业农村局1.在全省范围内,原则上对种地农民拥有承包权的耕地、村组非承包地在土地确权时被确认的耕地、国有农场、国有农牧渔良种场和融通农业发展(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融通公司)的耕地给予补贴,新区根据当年的补贴资金规模,按照审定的耕地面积,统一测算分配每年一次每年6月30日之前0724-86581890724-8658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