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决定在全省高校、科研院所、规上企业、乡村型企业中创建一批人才培养基地,现决定对23个吉林省人才培养基地予以命名,具体通知如下:一、命名单位及资助金额全省共评选23个人才培养基地(详见附件),每个资助20万元,二、经费划拨渠道及程序省财政厅已下发了《关于下达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第一批)的通知》(吉财社指〔2023〕337号),命名基地属各市(州)、县(市)申报的,资助资金由省财政厅拨付到基地所在地的市(州)、县(市)财政局,命名基地属中省直部门(单位)申报的,资助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到受资助单位,(一)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实训设施设备添置、培养项目开发、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支出,四、项目管理(一)受资助单位承担基地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职责,填写《吉林省人才培养基地验收评估书》报省人社厅,(二)各地人社部门要加强对人才培养基地的日常指导和管理,组织2022年度省人才培养基地验收评估,联系人及电话:金明0431-88690626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B座906室附件:1.吉林省第四批人才培养基地名单2.吉林省人才培养基地验收评估书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