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邮政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温政办发〔2022〕27号)的文件精神,对市内邮政快递企业新引进及更新应用自动化设备、冷链物流装备、新能源机动车等生产设备,总投资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实际设备投资额(不含税)给予10%的一次性补助,对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奖励,对当年新购置安检机的邮政快递企业,按照实际设备投资额(不含税)给予50%的一次性补助,对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给予奖励,对邮政快递企业当年温岭本地年发货量达到2000万件且比上年增长达到15%的,对增长率超过15%部分的业务量给予每件0.2元补助(以邮管局后台数据和企业本地系统数据结合验证为准),每家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给予奖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岭市分公司、温岭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温岭市祥龙中通速递服务有限公司、温岭市韵通快递有限公司四家企业符合要求,各奖励资金20万元、20万元、35.29万元、18万元,合计93.29万元,附件:2022年度市级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分配表.docx温岭邮政管理局温岭市财政局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