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相关规定和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求,大邑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开展了第四批大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工作,经各街道、镇人民政府推荐申报,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组依据推荐申报条件具体要求认真评审后,现有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通过评审,拟列入第四批大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自即日起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28日至7月18日止共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大邑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文化科联系,(需提供纸质报告)地址:大邑县桃园大道2号联系电话:0288826729513541072259联系人:高老师、罗老师附件1:大邑县级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大邑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3年6月28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