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组织申报2023年度台州市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质量强市部分),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台州市区(含台州湾新区)范围内注册登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依法纳税并获得政策对应奖励项目的企事业单位或组织,二、重点支持项目(一)质量提升项目,各级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标准国际化试点(示范)单位,国家、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或重点检测实验室,省级认证认可试点项目,三、申报程序(一)申报要求1.项目证明文件,申报单位需提供项目相关证书、立项验收文件、命名文件、表彰公告、标准文本等印证材料,2021年2月11日以后获得的项目证明文件但因特殊原因未在2022年申报资金的也可用于本年度申报,申报单位需登录“台州政企通(台州市财政专项资金云通办)网站https://zqt.czj.zjtz.gov.cn/”进行操作,(二)申报流程1.区级申报单位应当按财政隶属关系通过线上系统向同级市场监管局(分局)提交申报材料,市属申报单位向市市场监管局线上提交申报材料,附件1:台州“政企通”平台申报操作指南.wps附件2:2023年度台州市“质量强市”建设专项资金申请表(填写格式).wps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