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3年6月28日—2023年7月4日(5个工作日)二、受理地点及电话地点:河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河北区昆纬路88号C座325电话:022-86295613联系人:何欢张修颖三、公示要求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2.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健康委2023年6月28日附件:2023公示(第一批43人)-副本.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