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畜牧产业发展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二是抓好畜禽生产,指导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防汛工作,坚决不能出现污染环境事件,督促企业对照《畜禽养殖企业(场)安全生产自查(检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加强自查自纠,重点看粪污治理设施设备是否齐备、是否与生产能力相匹配及是否正常运行,粪污资源化利用档案资料是否完整、规范记录,对发现的问题是否限期整改,重点问镇村、群众该片区是否有新建养殖场,养殖场是否存在直排、偷排、外溢等污染环境的现象,三、健全层级督导机制一是健全包片监管机制,每月对各包片驻场人员各项工作开展现场抽查、督查检查和质量评价,形成督查检查台账,三是健全县级抽查机制,开展“四不两直”常态化不定期抽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