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楚雄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2023年6月21日作出了张志军、黎萍等15名同志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公示如下:序号单位姓名劳鉴委鉴定结论1元谋智文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张志军属于旧伤复发2元谋县人民法院黎萍工伤伤残十级3重庆铜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元谋分公司龙四明工伤伤残九级4元谋县培英中学杨鑫工伤伤残九级5重庆铜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元谋分公司白松云工伤伤残八级6元谋土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金沙湖粉磨站杨春林工伤伤残五级7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元谋供电局李青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8灵活就业人员(昆明银滩体育有限公司)罗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9元谋县老城小学李同燕达不到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10元谋县黄瓜园小学黑绍成达不到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11元谋县花同小学杨长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2元谋县新华小学倪号达不到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13元谋县清和中学腾楚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4元谋县清和中学普建萍达不到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15元谋县第一中学杨华芬达不到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4日,如发现相关单位及人员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工资福利股反映,通讯地址: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651300,联系电话:0878—8216908、0878—8216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