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长沙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长沙县2022年促进粮食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长县农组发〔2022〕1号)文件精神和《2022年长沙县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实施方案》,通过主体申报、镇级审核和县级复核,现将2022年长沙县168家主体233笔贷款的110.55万元贴息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致电形式向长沙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和长沙县财政局反映,长沙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31-84020632,传真:0731-84011729长沙县财政局电话:0731-84011710,传真:0731-84011707附件:2022年长沙县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安排公示长沙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