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委审办农通〔2023〕1号中共漳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漳平市审计局关于漳平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局长陈平超2021-2022年度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的通知漳平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并陈平超同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的有关规定,经中共漳平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对陈平超同志开展2021-2022年度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审计组组长:苏延平审计组成员:黄志萍(主审)李隽平徐少凤陈锦强附件:1.被审计单位承诺书2.被审计领导干部承诺书3.审计公示中共漳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漳平市审计局2023年6月8日审计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的规定,经中共漳平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对漳平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局长陈平超2021-2022年度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为了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促进廉政建设,在审计期间,欢迎以各种方式向我局反映情况,同时,也欢迎对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