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校: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和闽财教指〔2022〕121号文件精神,现根据福安市教育局上报符合补助政策学生数,下达2023年春季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144.69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款列“2050204-高中教育”科目,资金由市教育局助学金专户拨到学生资助卡上,请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用,附件:1.2023年春季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安排表2.2022-2023学年福安市普通高中家庭困难学生2%政府助学金安排表福安市财政局福安市教育局2023年6月8日。